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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时间:2022-01-04 18:38:51 浏览次数:

XXXXXXX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更好地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检测出存在职业危害企业16家,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为粉尘、噪声、振动、高温、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物质。接害人员主要集中在矿山、冶金、建材、危化等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监测的合格率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企业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工作正在陆续开展中。

(二)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

1、成立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市政府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原则,协调各有关部门力量,加强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整合职业病防治和卫生执法监督资源,提高了工作能力。我市成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了安监、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工作职责,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XXXXXXX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安监管字〔2010〕19号)以及《关于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霍安监管字〔2010〕11号)等相关文件,力求实现各部门职责到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2、注重宣传,全社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XXXXXXX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

既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律和政策,也宣传了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各单位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指导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安监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企业负责人对保障员工生命健康权益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认识逐步提高;从业劳动者职业病防控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增强。

3、依法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为了全面掌握全市职业危害情况,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管理,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安监局每年都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各地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防控结合,企业职业病预防和保障工作条件逐步改善。近两年,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影响日益扩大,政府及执法部门监督管理力度逐步加大,从业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一些企业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注意采取一些防

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调查到的大多数企业负责人均能知晓职业病防治法主要规定,知晓企业主要职业病及危害,也制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一些企业从既对劳动者负责同时也对企业负责的角度加强了从事采掘、建筑、冶炼等接尘接毒岗位劳动者体检工作,建立了部门从业劳动者的健康档案。在一些尘、毒、噪声生产现场,设置了警示标识,为上岗员工配发了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部分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告知了可能的职业危害及后果,注意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近几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迅速,一批批化工、冶炼等企业相继投产。一些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劳动者人数增多,却缺乏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控设施和有效管理,存在的问题还比较严重。

(二)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规定未落实,新改扩建项目未做到“三同时”。在所调查的各生产经营单位中,绝

大多数建设项目没有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我市近几年开工建设的行业比较多,且均有职业病危害,而提供职业病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极少。我市新上项目的职业病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调查情况表明,我市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引进招商不设任何限制,职业病防治的源头难以控制,存在投产运行一段时间后集中暴发职业病的隐患。

(三)企业法人法律意识淡薄,从业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多数企业从减少投入降低成本出发,拒绝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一些企业仍使用传统落后的工艺、设施和技术,不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一些企业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不组织从业人员体检,不接受有关部门的监测和检查。部分从业劳动者只顾打工挣钱,不考虑职业病危害,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差,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

三、建议与措施

鉴于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比较严峻、隐患很多的实际,就如何进一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我市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行业在调整产业结构、确立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到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在加快发展地区经济的同时,要把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来对待。建议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认真解决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职业病防控工作管理机制。中央编办已对安监、卫生

和相关部门在防控职业病工作进行了分工。建议安监、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管理机制和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职业病防治任务落到实处。

1、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各行业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做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首先,要抓好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并把学习情况做为专业人员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次,要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开现场会等方法,使用人单位明确在职业病防治管理中应负的责任,增强其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遵法守法意识。第三,要抓好社会性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职业

病防治法》及其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继续抓好每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推广用人单位涌现出的好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把《职业病防治法》作为宣传重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增加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的自觉意识。

2、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预防,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预评价是职业病前期预防的核心内容,是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关键,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并接受监督。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经安监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发改委今后在项目立项审批时,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无安监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不予立项,做到职业病防护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上把好职业病危害关。

3、加强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强化管理,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完善作业场所各项管理措施,认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作业岗位,必须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岗位轮换制,缩短劳动者的连续在岗时间,减轻职业病危害影响;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加强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测,改善作业环境,加强通风、除尘等设施的建设,用机械化设备代替人工作业,减少劳动者直接接触尘毒的机会;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劳动防护,更新劳动防护用品,采用科技含量高、方便、实用、防护效果好的防护用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职业病危害中文警示标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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